科研宣教科
一、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牵头负责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宣传,自然、生态、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及教育;
二、负责宣教工作,做好保护区辖区的宣教;指导保护站(点)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
三、负责保护区交流合作、科技档案管理、生态体验活动工作;
四、负责网络舆情监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负责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