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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尕海则岔管护中心  发布日期:2024-08-27  浏览次数:113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订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和保护措施;
        3、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与资源监测,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4、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竖立和管理;
        5、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我中心严格按“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职责,严格按科级职数配备科级干部、对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保护区管护中心于2001年由省编办核准,于2003年1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隶属于省林业和草原局,正处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43名,处级领导职数5名;管护中心设7个科室、3个保护站,均为正科级建制。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公开Z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Z03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Z04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公开Z01_0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Z07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1公开Z08_1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Z09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Z11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F03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351.8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6.55万元,下降8.74%,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收入下达资金比2022年多1333.54万元,二是2023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比2022年少1750.09万;总体减少416.55万。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3345.3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6.43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2378.98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72.8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34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7.72万元,占99.17%;其他收入27.65万元,占0.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37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52万元,占32.56%;项目支出1604.46万元,占67.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299.0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12.76万元,下降8.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2022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3.83万元,下降36.5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2022年减少;二是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林木林地补偿项目在2022年已经实施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3.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4万元,占3.7%;卫生健康支出44.06万元,占1.87%;节能环保支出763.52万元,占32.44%;农林水支出1395.39万元,占59.28%;住房保障支出63.76万元,占2.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5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62万元,支出决算为8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2名人员,相关经费相应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06万元,支出决算为4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9.30万元,支出决算为76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当年支出金额中含上年结转资金44.41万元;二是2023年12月底追加项目资金预算69万元。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当年支出金额中含上年结转资金984.79万元;二是2023年12月底追加项目资金预算310.2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76万元,支出决算为6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65万元,增长1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2名人员,相关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2.88万元、津贴补贴154.75万元、奖金124.09万元、绩效工资91.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8元、住房公积金63.76万元、退休费1.4万元、医疗费补助2.43万元。

    公用经费3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11.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2名人员,相关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31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2.13万元、邮电费1.22万元、取暖费2.34万元、差旅费10.91万元、维修维护0.91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委托业务费2.53万元、工会经费3.39万元、福利费5.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02万元,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了对会议、培训的管理,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万元,下降51.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此类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也无相关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66万元,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5万元,下降54.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相关车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也无相关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66万元,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5万元,下降54.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相关经费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5万元。主要是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相关经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业务用车,用于保护站点日常巡护监测。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4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15个,共涉及资金21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种质资源调查,综合资源监测、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原天保工程区内国有林)、湿地保护修复补助等1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湿地保护修复补助项目资金均于2023年中下达,因保护区地处高海拔地区,施工期短,项目因批复时间较晚,错过了施工期,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一般;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原天保工程区内国有林)项目第二批资金于2023年12月底下达,未能完成支付,计划目标尚未完成;禁毒铲毒、林政执法、国家公园建设、有害生物防治、种质资源调查等项目当年已全部完成计划。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种质资源调查,综合资源监测、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原天保工程区内国有林)、湿地保护修复补助等15个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2136.5万元,执行数为1033.82万元,完成预算的48.39%。通过自评,有9个项目结果为“优秀”,5个项目结果为“良好”,1个项目结果为“合格”。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项目 1、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原天保工程区内国有林)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天然林管护资金7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3万元,下达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天然林管护资金支出62万元,因第二批资金11万元在2023年年底下达,还未形成支付;支出率84.93%。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开展国有林管护工作。国有林管护7.32万亩,原天保工程区内国有林补偿7.32万亩,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原天保工程区内国有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项目2、湿地保护修复补助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湿地保护项目资金407万元,实际到位资40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湿地保护项目全年预算资金407万元,因项目资金于年中下达,已错过最佳施工期,2023年支出37.43万元,支出率10%。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湿地生态修复、宣教中心提升相关工作。湿地保护修复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合格。

    项目3、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资金3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全年预算资金34万元,当年完成支出16.98万元,支出率49.94%。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升野生动物救护成效,提高疫源疫病监测巡护能力,为保护区鸟类资源创造必要的营巢环境,丰富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宣传扩大宣传影响。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项目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资金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自然保护区项目资金2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自然保护区项目全年预算资金200元,因项目资金于年中下达,已错过最佳施工期,支出63.17万元,支出率31.59%。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项目5、国家公园建设项目资金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国家公园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国家公园建设项目全年预算资金50万元,支出50万元,支出率100%。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稳步实施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项目,积极开展若尔盖国家公园(甘肃)创建工作,引导国家公园区原住民生产生活方式逐步转型;二是保障林区社会稳定性,杜绝国家公园发生盗猎、破坏生态资源事件发生,逐步提升国家公园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国家公园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项目6、林政执法项目资金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林政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林政执法工作经费全年预算资金10万元,支出10万元,支出率100%。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2023年林政执法工作的实施,确保全年内不发生林政案件;做好林政执法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林政执法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项目7、林区禁种铲毒项目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林区禁毒铲毒项目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林区禁毒铲毒项目全年预算资金10万元,支出10万元,支出率100%。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2023年林区禁种铲毒项目的实施达到禁种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全覆盖;踏查铲毒全覆盖;努力提升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能力,确保天目核查不出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做好林区禁种铲毒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林区禁种铲毒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项目8、森林草原防火项目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森林草原防火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项目全年预算资金20万元,支出14.03万元,支出率70.15%。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2023年底巡护桥梁投入使用,增加人员巡护频次,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的发生;2.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和培训,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扑火人员的灭火技能;3.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巡护车辆维护保养及防火调查,提高防灭火人员的机动能力森林草原防火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项目9、林业有害防治项目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全年预算资金10万元,支出10万元,支出率100%。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我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测报准确率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95%以上,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势头得到基本控制,自然保护区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项目10、天保工程管护(社会保险补助)资金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天保工程管护(社会保险补助)资金14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天保工程管护(社会保险补助)资金147万元,因第二批资金58万元于2023年年底下达,还未形成支出,支出47.3万元,支出率32.18%。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落实了森林管护任务,使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了相应的保护,有效降低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林业行政案件的发生率。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项目11、种质资源调查资金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林区种质资源调查项目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种质资源调查项目全年预算资金10万元,支出10万元,支出率100%。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编制完成尕海则岔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普查软件更新、组织召开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培训班、购置有关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仪器设备、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种质资源调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项目12、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资金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林草生态综合监测项目资金12.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6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项目全年预算资金12.6万元,支出12.6万元,支出率100%。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下达的样地调查任务。综合监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项目13、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资金606.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06.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全年预算资金606.2万元,因项目资金于年中下达,已错过最佳施工期,支出18.1万元,支出率3%。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二是完成了草原健康和退化评估相关工作。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项目14、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原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公益林)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44.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44.3万元,下达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442.23万元,因第二批资金30万元在2023年年底下达,还未形成支付,支出率81.25%。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开展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偿工作。国有林管护55.31万亩,原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补偿55.31万亩,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可持续性。主要完成完成55.31万亩原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的管护任务,实施防灾减灾、资源监测项目、档案管理设备采购项目、管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公共管护中培训和公益林检查验收工作。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原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公益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项目15、原天保区外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管护中心原天保区外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2.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4万元,下达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原天保区外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支出2.4万元,支出率100%。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0.15万亩,非国有林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保障保护区生态环境,发挥生态效益,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原天保区外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未完成原因:通过对以上项目的绩效自评,未完成项目的原因是部分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部分项目批复较晚,故本年度无法实施,错过施工期。

    下一步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协调调度,从项目谋划、批复、招投标、施工、监督、验收等每个环节加强管理和跟进,按规定及时合理支付,减少资金存量;同时对每个项目进行科学评估,确保项目建设夯实保护区基础,充分体现出生态体系评价、社会效益。(详见附件2、3)。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项):反映用于生物多样性、生物安全、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及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微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等支出。

    二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反映用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繁育、草原边境防火隔离带建设、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反映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勘界、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研、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二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二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二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二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反映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

    二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反映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反映沙漠化防治、沙漠普查、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反映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区公共支出(项):反映林区公共支出。

    四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反映草原草场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行业标准、政策法规、规划规程制定,生态工程及项目的可研、评审评估、绩效评价、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发布,检疫检测,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监管,新品种及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与遗传资源管理,重大宣传,人才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四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四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十、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五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五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五十三、工资福利支出(类)伙食补助费(款):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军队(含武警)人员的伙食费等。

    五十四、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五十五、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十六、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十七、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五十八、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五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六十、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医疗费(款):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六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六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六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六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六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六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六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六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七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七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七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七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七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七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七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七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七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七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八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燃料费(款):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不含公务用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八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八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八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八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八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八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八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九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九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九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职(役)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九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抚恤金(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九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九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九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九十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附件1:尕海则岔管护中心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2:尕海则岔管护中心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尕海则岔管护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