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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森林覆盖率

    来源:尕海则岔管护中心  发布日期:2015-04-23  浏览次数:2188

    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平均森林覆盖率为21.63%,与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比较,森林覆盖率由20.36%提高到21.63%,上升了1.27个百分点(有林地增加1.02个百分点,特灌林增加0.25个百分点)。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森林覆盖率超过60%的有福建、江西2省,50%~60%的有浙江、台湾、广西、海南、广东、云南6省,30%~50%的有11个省,10%~30%的有12个省,不足10%的有天津、青海、新疆3省。
    根据《2010全球森林资源评估报告》分析,我国森林面积占世界森林面积的5.15%,居俄罗斯、巴西、加拿大、美国之后,列第5位;森林蓄积居巴西、俄罗斯、美国、刚果民主共和国、加拿大之后,列第6位;人工林面积继续位居世界首位。我国人均森林面积0.15公顷,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25%;人均森林蓄积10.98立方米,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少。
    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森林面积
    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森林面积20769万公顷,与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比较,森林面积净增1223万公顷,增幅6%。森林面积中,乔木林16460万公顷,占80%;经济林2056万公顷,占10%;竹林601万公顷,占3%;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面积1438万公顷,占7%。内蒙古、黑龙江、云南、四川、西藏、广西、湖南、江西森林面积较大(占全国森林面积比例5%以上),8省合计10882万公顷,占全国的48%。
        森林面积按林种分,防护林9967万公顷,占48%;特用林1631万公顷,占8%;用材林6724万公顷,占33%;薪炭林177万公顷,占1%;经济林2056万公顷,占10%。按照森林主要用途的不同,将防护林和特用林归为公益林,将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归为商品林,公益林与商品林的面积之比为56:44。
        根据《2010全球森林资源评估报告》分析,我国森林面积占世界森林面积的5.15%,居俄罗斯、巴西、加拿大、美国之后,列第5位;人工林面积继续位居世界首位。我国人均森林面积0.15公顷,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25%。
        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资源继续保持森林面积增长,森林面积净增1223万公顷,比第七次清查的2054万公顷少831万公顷,增幅从第七次清查的12%下降到本次清查的6%,增幅明显收窄。西部地区森林面积净增量较大,净增716万公顷,占全国净增量的59%,其中内蒙古、云南、贵州、广西、陕西的森林面积净增量超过85万公顷,5省合计占全国净增量的40%。森林面积净增量中,有林地净增979万公顷,占72%;特灌林净增244万公顷,占28%。
    全国森林面积2.08亿公顷 ,森林覆盖率21.63%。活立木总蓄积164.3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51.37亿立方米。我国森林资源总量继续位居世界前列,森林面积位居世界第5位,森林蓄积位居世界第6位,人工林面积继续保持世界首位。
    (一)林地面积和林木蓄积
    林地总面积3.10亿公顷。其中,有林地1.91亿公顷,疏林地401万公顷,灌木林地5590万公顷,未成林地711万公顷,宜林地3958万公顷,其它林地(包括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和林业辅助生产用地)面积1269万公顷。
    活立木总蓄积164.33亿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151.37亿立方米,疏林蓄积1.06亿立方米,散生木蓄积7.89亿立方米,四旁树蓄积4.01亿立方米。
    (二)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
    森林面积按林种分,防护林9967万公顷,占48%;特用林1631万公顷,占8%;用材林6724万公顷,占33%;薪炭林177万公顷,占1%;经济林2056万公顷,占10%。森林蓄积按林种分,防护林79.48亿立方米,占54%;特用林21.70亿立方米,占14%;用材林46.02亿立方米,占31%;薪炭林0.59亿立方米,占1%。
    森林按主导功能统计,公益林面积1.16亿公顷,商品林面积8958万公顷,分别占56%、44%。
    乔木林面积1.65亿公顷,占森林面积的80%。其中,幼龄林面积5332万公顷,蓄积16.30亿立方米;中龄林面积5311万公顷,蓄积41.06亿立方米;近熟林面积2583万公顷,蓄积30.34亿立方米;成熟林面积2176万公顷,蓄积35.64亿立方米;过熟林面积1058万公顷,蓄积24.45亿立方米。竹林面积601万公顷,占森林面积的3%。其中,毛竹林面积443万公顷,占74%。
    (三)天然林面积和天然林蓄积
    天然林面积1.22亿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64%;蓄积122.96亿立方米,占森林蓄积的83%。
    天然林面积按林种分,防护林占56%,特用林占11%,用材林占31%,薪炭林占1%,经济林占1%。
    天然林按龄组分,中幼龄林面积占62%,蓄积占36%;近熟林面积占16%,蓄积占20%;成过熟林面积占22%,蓄积占44%。
    (四)人工林面积和人工林蓄积
    人工林面积6933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36%;人工林蓄积24.83亿立方米,占森林蓄积的17%。
    人工林面积按林种分,防护林占27%,特用林占2%,用材林占42%,薪炭林占1%,经济林占28%。
    人工林按龄组分,中幼龄林面积占72%,蓄积占52%;近熟林面积占14%,蓄积占23%;成过熟林面积占14%,蓄积占25%。
    (五)林地林木权属
    林地权属。国有1.24亿公顷,占40%;集体1.86亿公顷,占60%。
    林木权属。森林面积中,国有占39%,集体所有占19%,个体所有占42%。森林蓄积中,国有占63%,集体所有占15%,个体所有占22%。
    (六)森林资源质量
    林地质量好的占40%,主要分布在南方和东北东部;中等的占38%,主要分布在中部和东北西部;差的占22%,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北干旱地区和青藏高原。现有宜林地中,质量差的占54%,且主要分布在干旱、半干旱地区。
    森林每公顷蓄积量为89.79立方米,每公顷年均生长量为4.23立方米,每公顷株数为953株,平均郁闭度为0.57,平均胸径为13.6厘米。森林质量好的占19%,中等的占68%,差的占13%。
    (七)森林生态状况和生态效益
    乔木林面积中,处于原始或接近原始状态的面积占4%;群落结构完整的面积占63%;处于健康状态的面积占75%。受火灾、病虫害等各类灾害影响的面积占17%。经综合评定,全国乔木林生态功能指数为0.55,生态功能总体处于中等水平。生态功能等级好的占13%,主要分布在东北和西南等主要林区。
    全国森林植被总生物量170.02亿吨,总碳储量84.27亿吨,森林在减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森林年涵养水源量58.07百亿立方米,年固土量81.91亿吨,年保肥量4.30亿吨,年吸收污染物量0.38亿吨,年滞尘量58.45亿吨。
    注:1、除全国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和活立木总蓄积外,其它数据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数据。
        2、森林质量由乔木林的各项质量指标来反映。
    甘肃省森林资源清查体系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