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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办法

    来源:尕海则岔管护中心  发布日期:2015-04-20  浏览次数:1556

    第一条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控制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危害,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通过”四率”(成灾率、防治率、监测覆盖率、种苗产地检疫率)目标管理,应用生物多样性原理,最终实现自然生态控制。
    第三条  业务科负责全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提高广大职工和林区群众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积极性,组织实施森防任务,收集森林病虫鼠害资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治;建立森林病虫害岗位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第四条  保护站及护林员承担森林病虫害监测任务,发现有病虫危害林木的迹象及时上报局业务科;业务科开展对主要病虫害的调查与观察,结合分析有关资料,及时准确地对森林病虫害发生期、发生量、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防治意见。
    第五条  成立主管领导任组长,技术员为成员的森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森防任务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业务科做好防治药物械材的采购工作,搞好技术咨询与指导。
    第七条  实施病虫害防治工作时,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搞好协作,达到预期防治目标。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