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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 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公告

    来源:尕海则岔管护中心  发布日期:2017-02-09  浏览次数:1578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加强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保护、维护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规定,望社区群众和来我辖区内活动的有关人员遵照执行。

        一、每年111日至翌年531日为全区森林防火戒严期。在戒严期内各站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保护区联防队员要开展防火巡查,预防和制止野外乱用火;

        二、在森林防火期内,不准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准在林区内烤火、玩火、野炊、吸烟;在林区内煨桑要有护林员看管、不准放鞭炮;不准在林区烧田坎、积肥烧灰、烧荒等;

        三、人人都有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向保护区、当地政府报告,并在乡镇府、村委会组织下投入扑救。每个公民要积极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四、严禁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侵占林地;

        五、严禁乱捕滥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六、森林防火戒严期,每天1800-0800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林区,严禁野外宿营,保护站工作人员加强巡护管理。

        违反本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法律追究责任。

                                        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