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盗伐林木行为 保护森林资源持续发展
来源:尕海则岔管护中心 发布日期:2020-05-29 浏览次数:1813
“现在开庭!”5月29日上午9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特别的法庭庭审在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则岔林区母树林附近举行。现场就被告人扎某某因自家建设房子需要,在未办理尕海则岔保护区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携带油锯、斧头等工具进入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则岔林区砍伐云杉9株(其中6株在半山坡,3株已被拉到山底锯成木材6根),材积为1.913立方米,活立木蓄积计2.422立方米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开庭审理。经法庭审理,被告人扎某某对自己的犯盗伐林木罪供认不讳,最后洮河林区法院法官宣读了对被告人扎某某的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元、对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盗伐林木返还给尕海则岔保护区管理局。随后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一行人督查了被告人扎某某补植树苗情况。
庭审结束后,管理局与洮河林区法院、洮河林区检察院现场开展普法宣传,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让更多群众了解学习了法律知识、感受司法权威。
本次洮河林区法院巡回法庭的开庭审理是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区以来首次开展的巡回法庭审判活动。通过本次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真实案例的形式,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对于保护区的群众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增强了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为加大保护区资源保护、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保护区管理局班子成员、碌曲县分管副县长、保护区辖区的各乡(镇)干部、村委会干部及群众代表约80人参加了庭审旁听。